申领居民身份证指南

来源:办公室 作者:管理员 时间:04-19 点击:717次 【字体:

申领居民身份证

经办人员

各派出所户籍内勤

窗口电话

桐山(7812463)桐城(7813099)山前(7836329)

前岐(7572166)佳阳(7579666)沙埕(7581105)

贯岭(7654939)叠石(7695016)管阳(7635201)

点头(7675041)白琳(7377877)磻溪(7399136)

秦屿(7261010)店下(7291802)龙安(7297110)

硖门(7241010)嵛山(7202181)户政科(7950096转3111)

投诉电话

110、 7811000(市效能办)

一、审批类型办理身份证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三、审批条件及提供材料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含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及已入中国籍的外国人),凭户口簿、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户政办证中心申领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及时限

    公民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在受理后45工作日内办结发证;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的,派出所当场受理审核,由本人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审批领证手续,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发证;对公民申领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证的,应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发证。

 

五、收费标准10元/证(一代证)、20元/证(二代证)

 

六、收费依据:

    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873号)和原省物委、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1995]费字271号)规定:公民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应交制证工本费10元(厦门特区20元);补领证者交制证工本费20元(厦门特区40元);交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证制证工本费75元二代证根据发改价格[2003]2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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